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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一批红色文化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069】

发布日期:2026-11-03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调动社会各界开展红色文化研究和传承的积极性,推动山西红色文化研究向更高水平迈进。经研究,决定开展山西省第一批红色文化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山西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破解疑点、难点、重点问题,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深入挖掘其精神实质、历史脉络与时代价值,着力推出一批具有学术创新性、实践指导性和决策参考性的高质量成果,为山西红色文化的传承弘扬、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征选范围

(一)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报。

(二)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参考《第一批红色文化重大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围绕相关选题申报,也可在红色文化研究范围和应用领域,结合自身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申报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突出针对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三、申报要求

(一)第一批红色文化重大专项研究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重大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或正处以上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开创性研究能力。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申报一般课题时须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者书面推荐)。青年课题负责人出生日期须在1986年1月1日以后,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者不得申报青年课题。

(二)鼓励各单位优秀科研人员围绕红色文化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自拟题目,申请开展委托课题研究。

四、管理流程

(一)申报。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本着自愿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于2026年12月1日下午3点前由单位汇总统一报送至社科部。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材料。《第一批红色文化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3份)、《第一批红色文化重大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5份)、《第一批红色文化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汇总表》(附件4,由单位统一汇总盖章,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

2.电子材料。《第一批红色文化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第一批红色文化重大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第一批红色文化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汇总表》(附件4)Word电子版整理至同一文件夹,文件夹按“课题类别+单位+姓名”规则命名,由申报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至sxnuskc@126.com。报送纸质版材料前,须先行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未提前发送电子版的不予受理。

3.报送要求

(1)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同一人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课题组。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已申报此类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2)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规定,如实填写材料,严禁弄虚作假、抄袭剽窃、AI生成。一经发现,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追回所发课题资助经费。

(二)立项。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省红色文化研究会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工程办公室、山西省红色文化研究会负责具体实施。评审分为初审和终评两个环节,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发文公布。立项课题择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鼓励申报单位给予配套研究经费。各申报单位可将此课题比照省级项目,作为科研考核、职称评审等方面的重要业绩参考条件。

(三)实施与结项

1.课题负责人应按要求推进立项课题实施,于2027年6月6日前完成结题。课题主要结项成果为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附知网查重报告,查重率低于25%;AIGC检测报告,查重率低于15%)。课题结项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党报党刊理论版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山西日报理论版、《前进》等,2000字以上);

(2)出版专著;

(3)在课题研究报告基础上形成的一份3500字左右的决策建议被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决策建议》采用;

(4)在《山西社会科学》报发表理论文章(2000字以上);

说明:研究报告、山西决策建议采用报告文体范式写作(至少包含现状、问题、对策。侧重对策部分,政策建议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以上成果公开发表时均须注明课题来源、名称及课题编号。

2.重大课题结项除满足上述条件以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与课题相关的咨政建议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2)课题研究报告被有关厅局采纳和使用;

(3)课题成果转化印发为相关厅局的制度文件、行动方案、发展规划等,以正式印发的文件为准。

备注: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成果应用与推广。结项成果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省红色文化研究会根据工作实际推广运用,适时召开山西省红色文化重大专项研究理论研讨会,向获得优秀的课题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成果将正式汇编出版《红色文化研究集刊》。

社会科学部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