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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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与实施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牵头组织论证大平台、大项目、大成果;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的科研政策宣传、前沿动态介绍工作。

2.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意识形态建设工作,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建设工作。

3.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纵向项目、横向合作项目、校级项目和国际(地区)间科研合作等项目的管理工作。

4.负责各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文科实验室、新型智库,以及校设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机构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5.负责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支持青年骨干教师发展。

6.负责组织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的管理、宣传和推介。

7.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统计、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和有关保密工作。

8.制订与实施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协助其他部门制订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相关的管理办法。

9.组织、协调全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术交流与合作。

10.发挥社科联桥梁纽带作用,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社团、社科普及、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做好人文社会科学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联系和服务工作,维护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