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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开展 2026 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乡村教育振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2026【058】

发布日期:2026-07-22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接山西省教育规划办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乡村振兴重要论述以及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文件要求,聚焦乡村教育发展失衡、优质资源不足、育人提质困难等现实难题,着力发挥教育科学研究服务教育决策、破解实践难题、引领改革创新的核心作用,以科研创新驱动全省乡村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办”) 与中北大学联合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乡村教育振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立足我省乡村教育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成果导向,围绕乡村基础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办学质量提升、教育公平推进、乡村师资队伍建设、乡村课程教学改革、评价体系完善等重点领域,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开展应用性、实践性、创新性研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研究成果,为推 动我省乡村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跨越、构建高质 量乡村教育体系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

二、课题类别与研究方向

(一)课题类别

本次乡村教育振兴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类,鼓励各教科研单位积极申报,按照评审标准择优予以立项 。

(二)研究方向

各申报单位可参考《2026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乡村教育振兴专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围绕本单位发展实际进行申报,也可不拘泥于选题指南内的题目,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确定选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立足我省乡村教育振兴发展中的重点工作及突出问题开展研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开展协同研究,形成具有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 正、学风优良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研究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研究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2026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乡村教育振兴专项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三类。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开创性研究能力一般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青年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出生日期须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已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得申报青年课题。

( 三)每项课题仅限1名申请人;课题参与人员不超过8人,所有课题组成员均须经本人知情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经成员本人授权的申报,一律按违规申报处理。

( 四)课题申请人同年度仅限申报1项课题 ,已申报本年度一般规划课题的,不得再申报专项课题;巳申报专项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一般规划课题。本年度课题申请人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级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在研省级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1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五)正在承担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各类专项课题),以及省教育厅、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省社科联等级别省级在研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六)课题立项后,所有以本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刊发的阶段性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均须规范标注本课题立项类别,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课题立项信息。

四、纪律要求

(一)申请人应严格贯彻落实中夹《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于意见》,如实填写课题申请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保证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申请人须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各项管理规定。若存在材料弄虚作假、学术抄袭剽窃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 3 年申报资格;已立项的予以撤项,课题申请人 3 年内不得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

(三)立项课题在课题研究期间内,不得以本课题名义开展各类经营性活动。一经查实,立即撤销其研究资格,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对相关负责人给予处分,相关人员5年内不得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课题获准立项后,课题申请人须恪守申报承诺、履行研究义务,按时保质完成全部研究任务。申报书中填报的预期研究成果为结题硬性要求,不得擅自变更。

(五)申请人和所在单位须严守政治导向、严把学术质量,认真审核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级课题委托管理机构须做好课题申报组织和业务指导服务,从严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综合研究实力及配套保障条件等内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签署审核您见并加盖公章后,再统一汇总报送。

五、管理流程

(一)本专项课题实行纸质申报。申报资料均可在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 (http://www.sxsjky.com)下载。

(二)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至8月24日,由各学院统一报送。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一式三份,论证活页材料需单独装订,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到社科部邮箱。申报材料以市高校厅直单位集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立项与结题

1.立项。本专项课题由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中北大学党委组织部共同遴选相关行业领域权威专家组建评审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工作设 置专家分组初评、集体集中审议两个环节 ,综合研判确定拟立项名单。拟立项课题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正式行文印发立项文件。

本次专项设立重点课题2项,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课题10项,每项资助经费0.2万元;青年课题30项,不予拨付专项资助经(无需填写经费信息),由申报单位及课题组自筹经费开展研究。本专项课题资助经费,统一由山西省中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统筹安排、依规拨付。

2.结题。本专项课题研 究期限为两年。课题负责人 应根据立项后的研究时限,按要求推进课题实施,逾期未结题者,视为自 动放 弃研究资格。省教科规办将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 , 有经费的视情况予以追回。课题结题时研究成果要求如下 :

重点课题 要求每年度末须提交一份1万字左右的年度研究报告或8000字的决策报告。结题时须提交一份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决策报告,且原文的60%被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北大学纳入决策建议,并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教育类刊物发表论文 1 篇。若决策报告被省教育厅及以上相关单位采纳并有原文40% 及以上内容写入实施方案或政策文件的(以正式发文为准),可申请免予鉴定。

一般课题结题时须提交一份 2 万字的 研究报告,或提交份 1 万字的决策报告,且原文的40%被山西省教育科 学研究院、中北大学纳入决策建议,并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教育类刊物发表论文1篇。若决策报告被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相 关单位采纳并有原文20%及以上内容写入实施方案或政策文件的(以正式发文为准),可申请免予鉴定。

青年课题结题时须提交一份2万字的研究报告,并在公开出版的教育类刊物发表论文1 篇。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课题,仍须完整报送全套结题归档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省规划办咨询电话:0351-5604689

社科部联系人:孙颖 雷传方


附件:

2026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乡村教育振兴专项课题选题 指南本专项课题立足乡村教育振兴(扩大乡村优质资源供给、优化乡村资源配置)与提质(提升乡村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内涵发展)双核心,紧扣乡村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乡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域普通高中优质特色、乡村特殊教育优质融合的发展格局,结合政策要求与实践痛点,分解研究方向,设计具体选题,为山西省乡村教育振兴成效提升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选题指南具体如下:

一、重点课题

“新村学”理念引领乡村教育转型发展理论架构与实践范式研究

乡村教育振兴背景下全科融通教育模式理论建构与区域推广研究

二、一般课题

AI赋能山西省 乡村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研究

乡村中小学全科融通课程开发与跨学科教学实践研究

乡村小规模学校混龄教学组织模式与育人实效研究

乡村薄弱学校改造与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帮扶机制研究

乡村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路径与运行机制研究

三、青年课题

乡村小学全科融通课堂教学设计研究

A I 助教在乡村中小学课 堂教学中的应用实践研究

乡村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混龄化课堂精准施教研究

乡土文化资源融入乡村中小学各学科教学实践探究

乡村中小学传统文化经典诵读融入日常教学实践研究

新时代乡村学生乡土认同感与文化自信培育实践研究

信息技术赋能乡村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成长研究

教研共同体建设助力乡村青年教师教学能力进阶研究


  • 附件【申报书.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