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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基础教育扩优提质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2026【037号】

发布日期:2026-05-28  来源:   点击:


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及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要求,聚焦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均衡、创新等核心任务,破解区域教育发展不均衡、优质资源供给不足、育人质量提升瓶颈等关键问题,充分发挥教育研究在推进山西省基础教育扩优提质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省教科规办与忻州师范学院联合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基础教育扩优提质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立足我省基础教育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成果导向,围绕基础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办学质量提升、教育公平推进、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教学改革、评价体系完善等重点领域,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开展应用性、实践性、创新性研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研究成果,为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从基本均衡优质均衡跨越、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

二、课题类别与研究方向

(一)课题类别

本次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类,鼓励各教科研单位积极申报,按照评审标准择优予以立项。

(二)研究方向

各申报单位可参考《2026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基础教育扩优提质专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围绕本单位发展实际进行申报,也可不拘泥于选题指南内的题目,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确定选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立足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中的重点工作及突出问题开展研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开展协同研究,形成具有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研究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研究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2026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基础教育扩优提质专项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三类。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开创性研究能力。一般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具有10年以上相关研究领域工作经历和研究成果青年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出生日期须在198611日及以后。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各课题组列入的课题组成员须征得各位成员本人的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课题申请人同年度限报一项课题,即申报了年度一般规划课题的申请人,不得再申报专项课题;申报了年度专项课题,不得再申报一般规划课题。本年度课题申请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级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在研省级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本年度一个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五)凡主持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或省教育厅、省哲社、省社科联等同级别省级课题的负责人,均不可申报本次专项课题。2026年度集中结题材料已提交,且课题委托管理机构已审核通过的课题负责人,可以参与本次专项课题申报。

(六)凡立项课题产出、以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及最终研究成果,均须如实注明课题类别、课题编号、课题名称等信息。

四、纪律要求

1.申请人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如实填写课题申请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保证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规定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再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凡立项课题不得在课题研究期间以课题名义开展任何经营性活动,一经查实即撤销其研究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理。

4.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课题结题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

5.责任单位和申请人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课题委托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后,合格的予以报送。

五、管理流程

(一)本专项课题实行纸质申报。申报资料均可在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xsjky.com)下载。纸质《申请书》(1份原件,2份复印件)和《论证活页》一式三份,论证活页材料需单独装订。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由学院统一填写汇总表,并将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xnuskc@126.com,个人材料以“单位+姓名+课题类型+课题名称”命名,汇总表电子版以“单位+课题数量”命名。

(二)申报时间

专项课题申报时间为2026528日至616

(三)立项与结题

1.立项。省教科规办与忻州师范学院共同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专家评审和集中审议两个环节,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后确定立项名单并发文公布。立项课题择优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重点课题1-2万元,一般课题0.2万元,青年课题为自筹课题。

2.结题。课题负责人应根据立项后的研究时限,按要求推进课题实施,逾期未结题者,视为自动放弃研究资格。省教科规办将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有经费的视情况予以追回。课题结题时研究成果要求如下:

重点课题要求每年度末须提交一份1万字左右的年度研究报告或8000字的决策报告。结题时须提交一份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决策报告,且原文的60%被省教科院、忻州师范学院纳入决策建议,并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教育类刊物发表论文1篇。若决策报告被省教育厅及以上相关单位采纳并有原文 40%及以上内容写入实施方案或政策文件的(以正式发文为准),可申请免予鉴定。

一般课题结题时须提交一份2万字的研究报告,或提交一份1万字的决策报告,且原文的40%被省教科院、忻州师范学院纳入决策建议,并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教育类刊物发表论文1篇。若决策报告被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相关单位采纳并有原文20%及以上内容写入实施方案或政策文件的(以正式发文为准),可申请免予鉴定。

青年课题结题时须提交一份2万字的研究报告,并在公开出版的教育类刊物发表论文1篇。申请免予鉴定的课题,须按课题结题要求报送结题材料,一式三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

社科部联系方式:0351-2051075

省规划办咨询电话:0351—5604689

联系人:孙颖 雷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