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实施办法》和《山西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前各类校基金结项工作。
一、结项对象
2025年前及2025年立项、周期达一年的各类校基金。
二、结题材料提交方式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项要求,于4月30日中午12点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向社会科学部提交《山西师范大学校科研基金课题(文科类)鉴定结题审批书》纸质材料1份(A4,双面打印),成果复印件附在审批书后一起装订,汇总表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社科部邮箱sxnuskc@126.com,每人一个文件夹,文件以项目负责人名字+立项时间+项目类别命名,如张三2022人文社科项目。请各位负责人务必写对自己的项目类别,避免影响结项工作。
三、特别说明
1.2022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如在本次结项工作中未能完成结项,将予以撤项处理,并收回剩余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请各类校级项目。
2.所有2022年之前(含2022年)已结项的各类校基金,请于2026年5月22日前完成报销业务,逾期项目经费将按规定收回学校。
联系电话:0351-2051075
联系人:任磊 雷传方
社会科学部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