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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关于2021—2023年各类山西省教育规划课题结项通知2026【019】号

发布日期:2026-03-23  来源:   点击:

接山西省教育规划办通知,根据《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6年度集中结题鉴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2023年度立项但未结题的课题(含年度专项课题),均可参与本年度集中结题鉴定。其中,2021年度未结题的课题务必参与本次集中结题鉴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研究资格,省教科办将进行撤项处理。

二、结题时间

本年度课题结题鉴定继续采用网络申报。课题负责人网上提交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8时起至 2026年5月6日18时止,逾期不再受理。课题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时间为2026年5月7日8时起至2026年5月18日18时止。

特别说明,本次课题结题鉴定逾期不再进行补录工作。请各课题委托管理机构、课题所在管理单位,务必通知到相关课题负责人。

三、结题要求

提请结题鉴定的课题需上传《研究报告的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研究报告》《成果公报》《专著或论文检索页及内文》,以及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附件(调查问卷、调研报告、论文集、案例集、课堂实录等)、社会影响材料(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证明文件)。成果附件中的论文集、案例集、课堂实录等材料,仅提交目录和具有典型代表的案例 2 篇即可。

2023年度立项课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开题报告和中期报告的,请于3月24日中午12点前联系社科部进行补录登记。本次未补录的课题,视为自动放弃研究资格。

各市(校)课题委托管理机构需对所辖,2023年度立项但未提交开题报告和中期报告的课题,务必通知相关课题负责人进行集中补录,相关课题负责人提请补录后,课题委托管理机构在课题管理群向省教科规办报备,经审批同意后,省教科规办通知课题委托管理机构与课题管理技术服务单位联系,确定各市(校)课题的开题报告和中期报告补录时间,以及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的审核时间。课题委托管理机构需及时通知相关课题负责人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课题管理技术服务单位需做好各市(校)课题补录和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的审核时间的登记备案,并做好端口开放时期的风险防范。

所提交的课题材料根据网页提示以word形式上传,文档里的盖章页和签字页以图片形式插入文档相应位置再完整上传文档。

特别说明:凡申请结题的课题,须在上传结题材料之前自行对课题研究报告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要求控制在30%以下,否则不能提交结题材料。学术不端检测平台以知网、维普、万方为准。查重检索报告必须显示研究报告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查重时间及查重比例。

四、操作流程

登陆网址为:http: //www.sxsjky.com, 点击导航上的规划办,进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此平台为本次结题申报唯一网络平台),在网站右侧课题申报端口栏,点击结题申报进入登录页面。

各课题负责人登录后,请认真阅读结题须知,再按要求下载并填写相关结题资料。具体操作:在结题申报端口登录后,在结题材料上传栏的对应按钮上传课题结题材料。上传课题结题材料前,须先提交课题研究报告的查重检索报告。上传结题所需材料后,中小学校和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还需下载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后拍照并以JPG图片形式上传。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省直属单位不需要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此步骤由科研管理部门完成。所有结题材料提交后,状态栏显示“草稿”,视为未提交成功,课题负责人需预览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状态栏显示“已提交”视为提交成功。提交成功后,将无法再修改。

课题委托管理机构初审通过后,需下载课题委托管理机构意见,加盖课题委托管理机构公章提交至平台。省教科规办对各课题委托管理机构初审通过的结题材料进行复审,无异议后进入学科专家组评审环节。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学科专家组评审环节。省教科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各课题委托管理机构新入职的负责老师和变更后的课题负责人,可在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网首页“课题申报流程”栏目里参阅网上结题申报操作说明,按步骤要求进行结题申报操作。

五、注意事项

各课题委托管理机构在组织集中结题鉴定工作的同时,要做好课题的过程性资料、研究报告及附件材料的初审工作,审查所有过程性资料是否经过学校管理部门同意,盖章后方可上传, 未盖章不同意上传。

各课题组务必按结题要求完善课题过程性资料,做好成果总结,认真撰写研究报告,按要求审核提交。结题鉴定材料若被省教科规办复审退回,将不能参与本年度课题结题;若学科专家组评审未通过,2021年度立项的课题不能再参加下一年度结题,省教科规办将撒销其研究资格, 并进行撤项处理。2022年度及以后的立项课题,再提供一次修改的机会,可在下一年度再次提交结题申请,若还未通过,将撤销其研究资格。

上传结题材料的排版要求

(1)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右各1.8cm,左2cm;页脚1.3cm;

(2正文要求:文章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一级标题为四号黑体,正文二级标题为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内容为四号宋体,正文行距为固定值24磅;

(3)文档页数: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3万字,页数不超过40页;成果公报字数不低于8000字,页数不超过10页;论文、优秀案例、获奖等佐证性资料或活动记录等过程性资料页数不超过30页。共计8 页(各项内容页数上下浮动不要超过5页)。

(4)图片格式要求文档中插入的图片统一采用JPG格式,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图片清晰、方正。

(5)所有上传材料须按以上要求进行编排,避免出现资料不完整或乱码现象,从而影响评审结果。若出现此类情况,省教科办不对评审结果进行复议,以学科专家组的评审结果为准。

提交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李荣荣老师,电话:13546435535。

社科部联系人:孙颖 雷传方 电话:0351-2051075


社科部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