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常态化普及的通知》(晋教基函[2024]32号)精神,充分发挥课题研究在推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应用中的示范、引领、驱动作用,加快推进国家平台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应用,培育教师数字胜任力,构建智能精准的教育服务体系。经研究,我办与山西省教育技术与评估监测中心联合开展2025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中小 学智 慧教育平台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目的
本专项以推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全域覆盖、全员 参与、全流程贯通的深化应用为导向,重点围绕平台资源应用模式、与教学实践的融合路径、教师数字能力提升策略及区域推广机制等方面,凝练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与实践成果,全面提升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效能,支撑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选题指南
专项课题提供选题指南。选题表述要符合课题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报此专项课题,须在课题类别中标 注“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不得自拟选题;一般课题,须根据指南中的选题,结合实际教学,自拟选题。
三、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 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研究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研究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2.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有相应研究专业的本科学历和从事相应专业5年以上的教学经历。
3.每项课题限报一名申请人。各课题组列入的课题组成员须征得各位成员本人的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和省教育厅、省哲社、省社科联、省科技厅等其他省级课题的负责人,不能参与本年度专项课题申报。
四、申报要求
1.专项课题研究年限为2年。一般课题的研究成果要求提交1份字数不低于3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重点课题的研究成果要求高于一般课题,在一般课题的基础上,还须发表1篇教育类专业性学术期刊论文,或具有服务决策参考的调查报告,或被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领导给予肯定性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
2.申请人须严格按照《申请书》和《论证活页》要求 ,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
3.申请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课题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4.立项后凡以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或最终研究成果,须标注本课题类别,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课题类别。
5.凡立项课题不得在课题研究期间以课题名义开展任何经营性活动,一经查实即撤销其研究资格,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5年内不得再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工作安排
本专项课题实行纸质申报。申报资料均可在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xsjky.com)下载,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以市、高校、厅直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1.申报时间
专项课题申报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1 日至 9 月 21 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点击“省规划”, 进入页面后点击“管理规章”,下载《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纸质版),填写申请书,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1日下午5点前提交至行政南楼303社会科学部,电子版材料发送到sxnuskc@126.com。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2.审核和报送时间
课题委托管理机构审核和报送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至 9 月 29 日。课题委托管理机构须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和审查合格的《申请书》《论证活页》材料提交至山西省教育技术与评估监测中心。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审核、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附件: 1.2025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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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规划办联系电话:0351—5604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