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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6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按照本通知办 理,由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 规划办”)统一组织评审鉴定。本次结题工作受理2023年度课题、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专项课题以及首次鉴定不通过修改后再次申请结 题的各类课题。

各课题组应先认真对结题材料进行自检,确定达到结题标准之后再行提交。课题负责人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 为,撤销立项课题并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对学院不认真履职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提交结题报告如首次鉴定不通过,可修改后再次提交申 请,两次申请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第二次申请结题仍鉴定不通过的,该课题予以终止或撤项,并追回课题经费。

二、成果要求

1.基础研究课题要求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一篇论文,标 注该论文为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并标注 课题编号。

2.应用研究课题要求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有翔实 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可以不发表。

3.以下情况也可申请结题:

(1)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 《学习时报》《红旗文稿》(以下简称“四报两刊”)发表 与本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以“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 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发表。

(2)出版专著,封面标注“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助”,并标注课题编号。

三、材料要求

1.《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二份(附 件 1 ) 。

2.成果为专著的,提供专著一本,及复印件一套,复印 件包括:专著的封面、目录、版权页;成果为期刊论文的,提供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一套。

3.成果为“四报两刊”发表文章的,提供报纸的复印件 或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一套。

4.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提供查重报告1份(根据学科不同特点,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15%-25%)。

5.基础研究课题需填写《基础研究课题论文发表相关情 况》(附件2)。

6.结题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建立文件夹,统一命名 为:立项年度+单位简称+负责人姓名。例如:2023山西师范大学张三。

7.需要申请事项变更的课题,同时提交《山西省哲学社 会科学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

8.如发表文章为外文,需附中文的收录证明。

9.以上结题材料装入档案袋中(不要装在透明的文件袋 内),一个袋子装一个课题的。档案袋正面需要标明以下内 容: “2025年度结题”、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请用 A4白纸打印,贴在档案袋正面。

四 、报送要求

1.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结题材料收回并统一汇总,每个类别(基础、应用、专项、二次申请)的材料分别整理,汇总表放在各类结题材料的最上面,8月15日当天提交到社会科学部办公室。

请将省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4)及所有结题材料(不同类别的结题材料建立一个文件夹,例如:戏剧学院基础或者马克思学院专项)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标明:某某学院2025年结题,例如:戏剧学院2025年结题。

2. 请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在7月23号和24号完成附件1中---《项目研究经费决算表》部分(1.打印项目的经费明细;2.在财务和审计审核盖章。如不能此时间段完成,请和计财、审计部门联系假期其他时间)

联系电话:(0351)2051075

电子信箱:sxnuskc@126.com

联系人:雷传方

社会科学部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