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山西省教育规划课题2025年度集中结题鉴定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山西省教育规划课题2025年度集中结题鉴定的通知》(晋教科规办字〔2025〕1号)文件要求,我校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范围为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2020-2022年度立项但未结题的课题(含年度专项课题)。其中,2020年度未结项的课题务必参与本次集中结题鉴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研究资格,规划办将进行撤项处理。
二、结题时间
网报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24日。本次课题结题鉴定逾期不再进行补录工作。
三、申报材料
1.提请结题的课题需上传:《研究报告的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成果主件(研究报告、成果公报、专著或论文检索页)、以及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调查问卷、调研报告、论文集、案例集、课堂实录等)、社会影响材料(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证明文件)。成果附件中的论文集、案例集、课堂实录等材料,仅提交目录和具有典型代表的案例2篇即可。所提交的课题材料根据网页提示以word形式上传,文档里的盖章页和签字页可以以图片形式插入文档相应位置。其他格式要求见附件。
2.凡申请结题的课题,须在上传结题材料之前,对课题研究报告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控制在30%以下,否则不能提交材料。检测机构和软件不限。查重检索报告必须显示研究报告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查重时间及查重比例。
四、操作流程
本年度课题首次采取网上结题方式进行,网址:https://www.sxsjky.com。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各课题组务必按结题要求完善课题过程性资料,做好成果总结,认真撰写研究报告,按要求审核提交。结题鉴定材料若被省规划办复审退回,将不能参与本年度课题结题;若学科专家组评审未通过,2020年度的课题将不能参加下一年度结题,直接撤销其研究资格。2021年度及以后的课题,提供一次修改机会,可在下一年度再次提交结题申请,若还未通过,将撤销其研究资格。
六、其他
2020-2022年度立项但未结题的课题,其中,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开题报告和中期报告的课题,请及时联系社科部申请集中补录。
联系电话:孙颖 0351-2051075
社科部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