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按照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的时效性与严肃性,决定开展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22年度及以前立项的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因各种原因尚未结项的。
二、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对照项目申报书中的承诺事项,积极完成项目研究,并按结项要求充分做好材料准备(具体要求见附件1)。
2.各单位科研部门要做好积压项目结项清理的督促指导。对因时间拖延较长、选题失去时效性不具有研究价值的项目,以及因人员退休、岗位变动等原因确实无法继续完成课题研究的项目,要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做撤项处理。
3.对到期不能完成结项的,统一做撤项处理,并按规定相关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4.撤项的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追回。
三、其他要求
结项要求与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1。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表(附件2)及结项所需材料于9月23日前报送社科部办公室,电子版(word)发送到社科部邮箱sxnuskc@126.com,每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命名以结项人名字,如张三。
联系电话:2051075
社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