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2024 年度课题指南》经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发布,即日起开展2024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为理论重点,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我省文化旅游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我省艺术科学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2024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际问题的研究,着力推出高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紧盯省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和 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课题指南》条目分具体题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 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 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在符合《课题指南》指导 思想和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 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2024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设置重点项目,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1万元,一般项目0.4万元。重点项目只从A类(艺术基础理论和文旅政策研究)中产生。
(四)2024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艺术学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单位申报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申报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五)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 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申请人应为课题研究和课题管理的实际负责人(只填一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 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 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推荐,推荐人须手写签名,机打无效;
4.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课题组成员须手写签字,机打无效; 6.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7.无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得申报;
8.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 成员参与申请。
(七)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4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做如下限定: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及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任务尚未结题的,不能参加当年的课题申报;
2.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
3.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4.凡是以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项目资助字样。
(八)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内容真实性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者,经查实后, 3 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作撤销处理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 科研信用记录。
(九)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要按照申报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 究任务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十)最终成果为论文的项目,原则上要在一年内完成;成果为专著的项目,要在两年内完成。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论文+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研究成果进行申报。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包括:《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用计算机填写),3份论证活页(艺术基础理论和文旅政策研究方向须交4份论证活页),配套的《申报、评审书》及论证活页电子版(word版;电子版以个人姓名命名:某某申请书、某某活页),申报材料统一用 A4 纸印制,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内,材料不齐全者,不予评审。
(二)于2024年11月4日前各学院将签字的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研部(行政南楼303)逾期不予受理。
(三)配套的《申报、评审书》及论证活页电子版,汇总表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sxnuskc@126.com,并确保电子数据与申报书数据表一致。
联系人:任磊 雷传方
社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