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0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科研教研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安排,拟于11旬开展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往年申请延期的项目。

二、验收要求

1.验收以《项目合同书》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进行评估。

2.著作类成果必须正式出版;论文类成果必须正式发表。出版社开具的拟出版证明、杂志社开具的拟发表证明均不能作为申请项目结题的依据。项目成果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或英文为“Research Project Supported by Shanxi Scholarship Council of Chma”字样。

3.项目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和受理单位出具正式公函,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报省留管办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三、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结题验收汇总表(1份);

2.结题申请表(5份)、验收证书(5份);

3.工作和技术总结报告、合同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专利复印件、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所获得的国家或省级资助证明等相关材料,正反打装订成册(1份)。

4.对于往年申请延期的项目,须提交延期批准相关材料。

四、时间要求

20241016日中午12点前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word版)到社科部邮箱sxnuskc@126.com,以便社科部及省留办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任磊 雷传方 联系电话:0351-2051075


  • 附件【相关表格.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