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请各位达到结项要求的2023年度及往年各类校基金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项要求,于9月25日中午12点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向社科部提交《山西师范大学校科研基金课题(文科类)鉴定结题审批书》纸质材料1份(A4,双面打印),成果复印件附在审批书后一起装订,汇总表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社科部邮箱sxnuskc@126.com。
联系人:任磊 雷传方 2051075
社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