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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西师范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5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我校教师围绕全会提出的重要思想观点、重大战略部署、重大改革举措展开研究诠释,现启动“山西师范大学校基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均可申报。

2.申请人须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度、较强的研究能力、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本工作条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

3.有在研校基金的教师不可申报。

二、评审与立项

1.学校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

2.项目类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3.项目资助: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0.5万元。

4.项目执行期一年。

三、选题方向

围绕课题指南(见附件)申报或参照指南自拟题目申报。

四、终止、延期与结题

1.为盘活项目经费运行机制,实行固定预算,年度清零。获资助者因故不能从事科研工作或调离山西师范大学,终止资助,按撤项处理并收回剩余经费。

2.本课题不可申请延期。

3.成果要求:申请人及其团队围绕选题,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研究论文、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

五、申报事项

1.材料要求:(1)纸质版: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的项目申请书(A4双面打印,白色胶装)和学院汇总表纸质版各一份。(2)电子版: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的汇总表须扫描成pdf格式,与excel格式的汇总表一并报送;申请书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学院+三中全会专项,例如:“戏剧学院三中全会专项”。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学院+2024年三中全会专项。

2.时间要求:各部门(学院)、科研机构于2024年9月20日中午12点前将本部门的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sxnuskc@126.com,纸质版交至社科部303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任磊 雷传方 电话:0351-2051075

社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