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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1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大对留学回国来晋人员的支持力度,鼓励留学回国来晋人员创新创业,根据《山西省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晋政发〔2004〕24号)和《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管理规定》(晋人字〔2005〕8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我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1.重点项目资助,用于资助回国留学人员从事我省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2.普通项目资助,用于资助新近回省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研究课题学术思想新颖,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较好应用开发前景。

二、申报人员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并承担过省级以上项目的)。

2.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3.申报项目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点工程,在本行业(专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良好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4.归国时间一般不超过10年(2014年1月1日后回国),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5.已入选我省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助的项目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已获得本项目资助仍未结题的人员,或近3年(2021年1月1日之后)以来获得过本项资助的人员不得申报。项目申报向青年科技人才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青年人才。

三、申报材料

1.《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两份。

2.主管部门的申报函和汇总表。

《申请表》及附件佐证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并加装封皮,封面内容与《申请表》封面内容一致,页数不超过20页。申报函须提供申报单位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 账号、联行号)。上述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8日中午12点前将所需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社科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社科部邮箱sxnuskc@126.com。

联系人:任磊 雷传方 2051075

社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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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申请表.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