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科技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37号),教育部科技类学风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撤销论文自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规范科研行为,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提高学校教职工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保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的学术声誉,社科部提醒教师发表论文时务必审慎选择成果发表平台和期刊,发表在中国科学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上的论文,学校将不再认可。
附件1 2020年中国科学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
附件2 2021年中国科学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
附件3 2023年中国科学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
社科部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