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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转发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征集科技评估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5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科技评估专家在行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为政府、社会及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省科协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科技评估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管理部门、政府机关,能够参加学术活动、课题研究、项目研讨、咨询、评审、评估、评价、验收等活动的管理、技术、财务、标准化专家。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正直诚实,廉洁自律;工作责任心强,公道正派,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审评估工作。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工作规则,在科技相关活动中无信誉不良记录。

4.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对本行业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专业条件

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学科、行业有一定影响力,且相关领域工作5年及以上;

2.承担过国家级、省级相关领域课题(项目)研究,且相关领域工作5年及以上;

3.在相关领域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关研究成果2篇以上,且相关领域工作5年及以上;

4.曾经或正在担任正处级以上职务,对所从事工作领域有较强理论或实践研究;

5.相关领域国家级、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人;

6.相关领域领军企业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7.财务领域为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

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入库专家的职责

(一)参与相关技术、项目的论证、调研等工作;

(二)参与组织的成果评价、科技奖励、项目评审、绩效评估、标准制定等工作;

(三)开展行业领域的政策研究、理论研究,为制定行业性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提供意见及建议;

(四)提供相关政策、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入库方式

(一)专家入库实行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和推荐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单位是指各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省属本科高校科协,大型企业科协,有关省直部门等。

(二)专家通过填写《山西省科技评估专家信息表》(见附件),将签章后的信息表、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或荣誉证书等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包含信息表及以上支撑材料)9月5日前报送至行政南楼303。

五、其他事项

(一)专家咨询费根据国家及省内相关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按单次支付专家咨询费。

(二)山西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作为科技评估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专家遴选及专家库管理,对提交申请的专家,经资格审核、网上公示、报批等程序后正式入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增补和调整,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取消其专家资格。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系 人:雷传方

联系电话:0351-2051075  

 箱:311022@sxnu.edu.cn

附件:山西省科技评估专家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