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加强科普阵地建设,综合利用社会科普资源,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科普工作,省科协将组织开展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2023—2027年)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新申报对象。符合《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附件1)且科普资源丰富、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的科技场馆、教育科研、重大工程、农业示范、农技推广、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生产设施等机构和单位,可自愿按照程序进行申报。
2.重新申报对象。2019年省科协认定的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2019-2023年),即将超过认定期限,需按程序重新申报。不能较好地开展科普活动、不能较好地发挥科普教育功能的不再予以认定。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向推荐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2022年科普工作总结、2023年科普工作计划及相关图片、视频等材料。
2.推荐。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各大型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组织本系统或本地区的申报工作。
3.认定。省科协根据申报及推荐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组织实地抽检后认定命名,授牌。
三、有关要求
请有意愿申报科普教育基地的负责人于2023年7月14日前与校社科部取得联系,并于7月25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校社科部。
联系人:雷传方
电话:0351—205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