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党建工作者参与课题研究的积极性,创新党建研究工作模式,大兴调查研究,提高党建研究工作水平和课题质量,提升党建研究的推广应用及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山西省党建研究会共同发布《2023年度山西省党建研究专项课题指南》。现将申报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深入开展研究,不断推出更具针对性、时效性和操作性的研究成果,以高质量党建研究服务推进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为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作出新贡献。
二、课题选题
本专项课题指南分为重点课题、专项课题、自选课题3类,要求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坚持辩证思维、系统思维,运用科学方法,增强研究成果的现实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好的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
(一)重点课题选题
1.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研究
2.加强城市社区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研究
3.加强和改进党员分类教育管理研究
(二)专项课题选题
1.加强城市基层党建问题研究
2.优化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模式的思考与建议
3.“县域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暨村改社区试点方案”研究
4.党建引领基层网格治理研究
5.山西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研究
6.“乡村振兴万人计划”调查研究
7.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研究
8.社区物业管理能力提升研究
(三)自选课题选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研究
2.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研究
3.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
4.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研究
5.推动新时代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
6.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研究
7.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研究
8.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机制研究
9.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研究
10.建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长效机制研究
11.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研究
12.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和人事管理制度体系研究
13.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研究
14.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研究
15.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研究
16.加快建设区域性人才高地研究
17.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用好用活各类人才问题研究
18.全面拓展我省(地方)与知名高校全方位合作研究
19.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研究
20.加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研究
21.组织振兴在乡村振兴中的地位及作用研究
22.新时代十年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大成果及规律研究
23.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研究
24.健全事业单位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机制研究
25.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问题研究
26.加强混合制企业党建工作研究
27.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研究
28.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研究
29.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研究
30.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调查研究研究
31.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研究
32.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研究
33.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研究
34.加强新时代廉政文化建设研究
35.党建引领文化建设问题研究
36.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研究
三、组织实施
(一)本指南的课题选题旨在指明研究方向,具体课题题目由课题负责人根据上述研究方向,结合工作实际和研究团队基础自行拟定。
(二)课题申请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2.课题申报对象为省内从事党的建设实践、研究、教学的人员,课题申请人应有合作团队,重点课题和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少于5人,自选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
3.每个会员单位可申报重点课题不超过2项,专项和自选课题合并不超过10项;
4.省属高校(科研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课题负责人一般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课题申请人,在报送纸质申请书时须附上本会员单位省党建研究会理事(分管党建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或省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的推荐信原件,推荐信未能提供的,课题申请不予立项。
(三)立项与课题评审
1.本课题由省党建研究会秘书处负责确定立项,立项结果经省社科联和省党建研究会联合审核后以文件形式公布,同时在山西省社科联网站公布。
2.课题成果由省党建研究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省社科联和省党建研究会联合鉴定后由省党建研究会发放相关证书。
(四)经费支持与优秀课题奖励
1.省级党建研究经费对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在召开会议、差旅等方面进行适度经费支持,省党建研究会秘书处从重点课题、专项课题申报者中确定1家牵头单位,分别予以经费支持。未列入牵头单位的重点、专项课题及自选课题经费自筹。
2.省党建研究会组织对通过结项的课题进行评审,分别评选出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专项课题)一二三等奖,视获奖类别和等次给予奖励。
(五)课题申报及成果报送流程
1.课题申报。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5日下午5点前报送《山西省党建研究会2023年度课题申报表》纸质版三份(A4正反,白色胶装)和《山西省党建研究会202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至社科部办公室,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社科部邮箱sxnuskc@126.com。
2.课题成果报送。各会员单位组织本单位课题负责人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于2023年12月4日前将课题成果报送至行政南楼303社科部办公室。课题按照山西省党建研究会2023年度重点(自选)课题报告格式排版,字数一般在8000-10000字(确有好的经验介绍、专项报告等,可附不超过正文字数的附件)。
(六)其他
课题立项后不可随意变更内容,若有课题负责人、工作单位等发生变更的,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要及时通知省党建研究会秘书处。无故完不成立项课题任务的,省党建研究会将视情况相应缩减该会员单位2024年度课题申报名额。
联系人:任磊 乐晶 2051075
社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