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发展战略,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和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及之前立项的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二、实施方式
为切实减轻广大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统一进行,不以学校为单位逐校开展。验收工作采用专家审阅资料、集体研究的方式进行。
三、验收所需材料
《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项验收情况汇总表》1份
《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项报告书》7份
《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题验收意见书》7份(专家表和评议表不填)
四、时间安排
(1)各单位于5月8日上午9点之前报回拟结题清单与延期结题清单,原则上按时结项,应结尽结。未能按时完成的基地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书面的延期报告,说明延期的理由和完成的最后期限。
(2)各单位于5月15上午9点将结题验收所需材料纸质版(A4正反,白色胶装)提交至行政南楼3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社科部邮箱sxnuskc@126.com。
联系人:任磊 赵振锋 2051075
社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