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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年度山西省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调查研究专项课题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特别是围绕蓝佛安书记在省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中提出的12个重大问题,引领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力量深入调查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繁荣文化、旅游、创意产业为抓手,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文化消费、文旅服务的复苏和升级,推动我省文化、旅游、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始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西省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调查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特别是围绕蓝佛安书记在省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中提出的12个重大问题,以文化创意为抓手,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山西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研究要求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求真务实,围绕我省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深入实际开展多视角、多方位的调查研究,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突出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选题的着眼点和立足点;真正把文化、旅游、创意产业的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突出实践意识,着力为山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学理支持,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突出时代意识,紧跟时代潮流,彰显时代特点,力求站在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创新意识,强化创新思维,力求主题鲜明、角度新颖、表述准确。

三、重点支持方向

1.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市场主体扩数量、提质量、增效益、优结构,促进省内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

2.贯彻落实我省扩大内需战略和加快复工复产等相关政策,通过深入对接文化旅游、商贸流通、乡村振兴等行业,推动消费和服务业尽快恢复发展中的堵点淤点难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3.调查研究华夏寻根、黄河文明、佛教圣地、晋商家园、边塞风情、关公故里、大美太行、红色文化、康养佳地等旅游区域;在旅游线路、文化体验、原创演艺、新媒体宣传等方面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特别是与旅游景区、中小型文化、旅游、创意企业合作中实现产教融合。

4.加快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特色优势产品交易平台打造乡村e镇、文旅康养集聚区;做大直播新业态,推介当地文旅资源和特色产品,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深入山西省中华老字号企业、中国驰名商标企业、著名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企业等省内名优特新企业进行调查研究。

四、项目要求

1.课题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重点项目: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我省“十四五”规划、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及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等重大工作部署等问题开展研究。重点项目要求课题负责人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一般项目:重点围绕推动全省文化、旅游、创意产业转型、创新发展,深化文化旅游、乡村振兴、商贸流通等行业解决实际需求开展研究。一般项目要求课题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中级职称科研工作者需要两位专家(正高职称)书面推荐。

青年项目:在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允许申报人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具备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工作者,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需要两位专家(正高职称)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31日后出生)

2.项目选题: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附件1)、研究对象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也可以根据选题方向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课题选题自行添加副标题(例如:山西省中华老字号品牌新媒体营销与传播策略的调查研究——以东湖老陈醋为例),明确具体的研究和服务对象。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五、工作流程及要求

1.初次申报提交材料: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山西省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调查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意向书》(附件2)电子版word和PDF两个版本(文件命名为“意向书+课题名称+单位+课题负责人姓名”)发至社科部邮箱sxnuskc@126.com。初次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4月14日中午12点。

2.申报答疑:

2023年4月22日上午10:00,在山西省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会进行课题申报答疑工作。地址:太原市南中环街清控创新基地AB座裙楼云旅天下科创基地4层411室。申报答疑采取自愿原则,自行前往。

3.正式申报提交资料:

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山西省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调查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3)word和PDF两个版本(文件命名为“申报书+课题名称+单位+课题负责人姓名”),以及《山西省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调查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发至社科部邮箱sxnuskc@126.com。

纸质版:《山西省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调查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书》,纸质版一式4份(A4双面打印,白色胶装);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前期研究成果佐证材料一式4份(A4双面打印,白色胶装);负责人所在部门《山西省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调查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部门公章后,送至行政南楼303社科部办公室。正式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5月5日中午12点。

3.每位课题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六、结项程序及要求

课题研究结束后,于2024年3月22日前,分别将《山西省社科联专项课题研究项目评审(验收)申请表及活页》和课题最终成果电子版发送至社科部邮箱sxnuskc@126.com,纸质版(申请表、活页、成果均为一式四份)送到行政南楼303社科部办公室。

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调查研究报告。原定课题调查计划和研究目标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向山西省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会提交课题调查研究报告。调查研究报告中要综合运用座谈访谈、随机走访、问卷调查、专家调查、抽样调查、统计分析等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科学性和实效性。调查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要有针对性、操作性的问题解决方案、措施和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万字。

同时,请课题负责人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提供课题组成员作为第一负责人的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方可结项。

1.调查研究成果可转化行业案例,作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对行业企业经济及社会效益有显著提升,并得到企业确认(需提供与企业的服务协议,并出具企业的服务确认函或企业的服务成果证明);

2.调查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县处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

3.调查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被SSCI、CSSCI收录,且带有“山西省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科研课题”字样(在课题立项后发表)。

4.调查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发明专利,并出具研究成果转化为专利的申请并得到受理(正在公示)的相关证明(在课题立项后申请)。

5.调查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著作,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在著作前言或封面中注明“山西省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调查研究课题”相关内容(在课题立项后出版)。

专家评审鉴定委员会对课题最终成果统一进行评审鉴定,通过鉴定验收的课题,由山西省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会负责履行结项手续,并由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颁发结项证书。未通过鉴定的,课题负责人应根据专家评审鉴定委员会反馈的鉴定意见,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在三个月内重新申请鉴定。

七、项目经费

1.项目经费:重点项目0.5-1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0.2-0.5万元。

2.经费发放:在2023年9月进行项目中期检查,中期检查通过,予以发放50%的项目经费。中期检查未通过者,予以提醒,并于2023年10月进行补充检查,通过后,予以发放50%的项目经费。项目结项通过后,发放剩余项目经费。

八、成果应用与转化

本专项课题每年开展一次“山西省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调查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参评范围为单位或个人上一年度的文化、旅游、创意产业调查研究成果。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山西省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会负责对课题研究成果推广应用,以不同的形式进行推广,促进课题研究成果应用转化。

联系人:任磊 赵振锋电话:0351-205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