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文旅办发〔2023〕14号),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创新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创新中心申报方向应面向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业务领域,服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二)创新中心申报条件应符合《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见附件1)要求。
二、申报程序
请具备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和申请报告(见附件2),于2023年3月2日中午12:00前提交申报书及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3份(与相关附件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白色封面胶装)至行政南楼303社科部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社科部邮箱sxnusk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一)我校限申报创新中心数1项。
(二)申报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鼓励以企业为核心,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
联系人:乐晶 赵振锋
电 话:0351-2051075
社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