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及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0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课题)结题工作按照本通知办理,由山西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评审鉴定。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日期11月23日。
各课题组先认真对结题材料进行自检,确定达到结题标准之后再行提交。提交结题报告如首次鉴定不通过,可修改后再次提交申请,两次申请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第二次申请结题仍鉴定不通过的,该课题予以终止或撤项,并追回课题经费。
二、成果要求
1.基础研究课题要求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论文,标注该论文为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并标注项目号。
2.应用研究课题要求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可以不发表。
以下情况也可申请结题:
1.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红旗文稿》(以下简称“四报两刊”)发表与本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以“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发表。
2.出版专著,封面标注“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助”,并标注项目号。
三、材料要求
1.《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6份。
2.成果为专著或期刊论文的,提供原件一份(审核后退还),专著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一套;期刊论文的封面、目录、原文复印件一套。
3.成果为“四报两刊”的,报纸理论文章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刊物论文复印封面、目录、原文一份。
4.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提供查重报告1份(根据学科不同特点,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15%-25%,查重机构不限)。
5.以上材料扫描成PDF电子文档,建立文件夹,统一命名为:2020+单位简称+负责人姓名。例如:2020山西师大张三。
四、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结项材料收回进行汇总,形成以下材料统一报送社科处。
1.2020年度省课题结项汇总表(基础、应用各一份)。
2.所有本单位结题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套。
课题负责人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撤销立项课题并取消申报资格三年。
材料报送地址:山西师大太原校区南区行政楼南楼三层社科处办公室。
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11月23日(周二)下午4点前,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
联系人:董斌 0351-2051965
附件1:鉴定结题审批书
附件2:成果简介格式
附件3:2020年度省课题结项汇总表
附件4: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A4纸正反面打印)
社科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