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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第二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9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单位及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0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课题)结题工作按照本通知办理,由山西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评审鉴定。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日期11月23日

各课题组先认真对结题材料进行自检,确定达到结题标准之后再行提交。提交结题报告如首次鉴定不通过,可修改后再次提交申请,两次申请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第二次申请结题仍鉴定不通过的,该课题予以终止或撤项,并追回课题经费。

二、成果要求

1.基础研究课题要求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论文,标注该论文为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并标注项目号。

2.应用研究课题要求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可以不发表。

以下情况也可申请结题:

1.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红旗文稿》(以下简称“四报两刊”)发表与本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以“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发表。

2.出版专著,封面标注“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助”,并标注项目号。

三、材料要求

1.《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6份。

2.成果为专著或期刊论文的,提供原件一份(审核后退还),专著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一套;期刊论文的封面、目录、原文复印件一套。

3.成果为“四报两刊”的,报纸理论文章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刊物论文复印封面、目录、原文一份。

4.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提供查重报告1份(根据学科不同特点,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15%-25%,查重机构不限)。

5.以上材料扫描成PDF电子文档,建立文件夹,统一命名为:2020+单位简称+负责人姓名。例如:2020山西师大张三。

四、报送要求

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结项材料收回进行汇总,形成以下材料统一报送社科处

1.2020年度省课题结项汇总表(基础、应用各一份)。

2.所有本单位结题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套。

课题负责人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撤销立项课题并取消申报资格三年。

材料报送地址:山西师大太原校区南区行政楼南楼三层社科处办公室。

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11月23日(周二)下午4点前,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

联系人:董斌    0351-2051965

 

附件1:鉴定结题审批书

附件2:成果简介格式

附件3:2020年度省课题结项汇总表

附件4: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A4纸正反面打印)

 

                            社科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