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近期,我校组织开展2019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6年及之前立项项目,必须结项,如有特殊情况,须递交1份纸质版延期申请(无格式要求) ,否则予以撤项;2017和2018年立项的项目, 负责人根据研究情况决定是否结项。
二、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须发表至少1篇标注本项目资助的论文(被SSCI或CSSCI收录,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出版著作1部,或产出被省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规模化以上大型企业采纳的咨询报告,所有论文和著作均需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备案。
三、报送材料要求
《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和成果复印件装订一起(成果复印件附后),一式三份,均使用A4纸双面印制,著作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摘要和项目资助标注页,期刊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内容。
四、报送时间地点
各有关教师12月2日-12月3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社科处817办公室。
联系人:崔楠
联系电话:205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