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山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即不超过2019年9月30日)。2016年度校基金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请于2019年3月28-29日,提交延期申请(见附件)。
联 系 人:赵振锋
联系电话:2051075
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