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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推荐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6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提出的“建设省域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要求,进一步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决策咨询、项目论证、评审考核和专业指导,经研究,省文化厅将对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进行增补和完善,特请各相关单位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专家、学者入选省级专家库,形成我省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的非遗专家队伍。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组织纪律性。

(二)熟悉和热爱山西文化,了解地域文化特色,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具有科学严谨,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

(三)长期致力于文化研究,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保护传承的研究或组织指导工作。

(四)高校、科研院所内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深造诣;了解地域文化的知名学者和社会人士,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非物质文化遗产实地调研、专业咨询、评审及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高校及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本专业专家学者遴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专家人选由所在单位推荐,个人填写《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推荐表》(见附件),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报山西省文化厅。

(二)审核入库。经省文化厅审核批准后入选专家库。

三、具体要求

(一)推荐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8年10月22日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至社科处。

(二)材料说明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推荐表》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418462067@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艳玲

联系电话:2051075 18234730234。

附件: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推荐表

                                                                                                                    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