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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19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2016年立项的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已进入验收期限,为进一步规范计划项目管理,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采取集中验收的方式进行。完成研究工作的软科学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截止日期起三个月内,登录“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有关验收材料内容,并经项目承担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省科技厅,同时通过系统打印程序准备好纸质验收材料,提交项目组织部门,省科技厅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集中验收。

由于目前“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尚待完善,2018年12月底之前到验收期的项目,可从山西省科技厅网站“首页»办事大厅»下载中心»分类下载»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类»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栏目下载,按照要求准备纸质验收材料,待系统正常运行之后,项目负责人须通过系统重新提交相关验收材料电子版。

二、验收材料

项目验收时需准备纸质验收材料如下:

1.《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4份。

2.《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资金决算表》一式2份(需盖单位财务公章)。

3.项目验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具体内容包括:

(1)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2)项目工作总结;

(3)项目研究报告;

(4)政策建议专报;

(5)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6)发表论文、论著、应用证明等。

所需材料请登录科技厅网站下载http://www.sxinfo.gov.cn/zcfgc/47753.jhtml

三、档案材料

项目完成验收工作后,由我校统一向省科技厅计划主管处完整提供如下存档材料:

1.《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4份。(省科技厅签字盖章后反馈项目组织部门2份)。

2.《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资金决算表》一式2份(需盖单位财务公章)。

3.项目验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具体内容包括: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项目工作总结、项目研究报告、政策建议专报、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发表论文、论著等。

四、其他要求

1.2016年度立项项目请于10月15日前提交验收材料。2016年之前立项仍未完成验收工作的项目,务必于2018年9月17日至19日按照上述要求提交验收材料。

2.如项目已到验收期限未能按期完成研究工作,需提交项目延期(终止)申请,按程序报批。对于逾期未提交验收材料或延期(终止)申请的项目,将按照《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晋科计发〔2013〕4号)和《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晋科政发〔2016〕69号)等文件要求,予以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振锋

电 话:2051075

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