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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0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62号)的精神,我校现将201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月26—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纸质材料要求: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6份。(2)申报数据汇总表(只要电子版)  

三、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万元、国家重点课题为35万元、国家一般课题为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西部项目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13年完成。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

 

联系人:董斌   联系电话:205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