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以来,培养、支持了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创新团队和高层次人才,产生了一批标志性成果,促进了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提升。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331工程”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17〕4号)文件精神,提升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晋教科〔20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14年度入选者资助期已经结束。为掌握计划的完成情况,了解入选者获资助以来所取得的进展,进一步完善该人才计划的实施、管理,现就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及申请延缓结题的以前年度的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二、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采取会议报告验收的方式进行。学校组织所有项目集中汇报(每人PPT:5—8分钟),由专家组验收。
三、时间安排
我校验收材料接收时间:12月13日-15日,将附件1(一式七份,含电子版),附件2、3电子版交至社科处817室。
联系人: 赵振锋 董斌 电 话:2051075
四、本通知同时在教育厅网站www.sxedu.gov.cn公布,有关表格可从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