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山西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和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师纪发【2018】3号)文件精神,社科处在科学会堂A座817办公室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制定了《社科处“两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会上,首先对前期自学与集体学习《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情况作了总结,并通过了《社科处“两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董斌副处长要求大家按照《通知》与《方案》要求,提高思想意识,高度重视八项规定与反对“四风”的相关内容,认真履行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在中秋、国庆期间,根据《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相互监督的工作。
随后,董斌副处长带领全体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利用近期通报曝光的“四风”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对大家的节前纪律教育。在学习新《条例》内容的基础上,他着重从《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进行深刻的剖析,新条例的修改有助于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助于促使更多涉嫌违纪违法的干部如实向组织交代违纪违法事实;有助于着眼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利于纪法贯通,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发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学习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