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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数字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4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数据要素X”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山西省推进数字经济全面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加快推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任务落地见效,促进我省数字经济全面发展,根据省数字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制定《2024年度省级数字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金支持类型

2024年,省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统筹安排好数字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围绕数字经济支撑、数字生态构建、数据价值释放、平台经济培优、数字场景推广等方向开展五大专项行动,重点支持十项工程,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

1.申报单位为独立法人单位和中央驻晋单位。

2.申报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常运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健全规范的运行管理机制。

3.被依法纳入失信主体名单和被国务院大督查等检查点名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和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中相应工程类型的具体条件。

2.申报项目应具备所有前期建设条件,已完成立项并能尽快开工建设。项目前期条件不成熟的,不予推荐。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同一项目只可申报一个专项工程资金支持。

三、申报程序

1.第二批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省级数字经济园区申报单位应认真编写建设方案,经评选认定后,组织开展相应专项工程项目申报。

2.各市发展改革委、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省直各有关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要组织开展建设方案和项目申报资料收集,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3.项目申报单位对照本通知及申报指南要求,明确自身项目所属工程类型,编制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相关要求见附件),资金申请报告应达到可研深度。按要求准备相应证明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4.各推荐单位要按规定开展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对申报单位的相关材料严格审查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齐全完整、真实有效,避免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5.省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各工程类型要求,按照择优选精、宁缺毋滥的原则,研究确定一批高质量项目,给予一定的省级专项资金支持。

四、申报材料

1.各推荐单位遴选、初审后拟推荐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EXCEL格式)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2.每个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电子版(PDF格式)及纸质版(一式四份,加盖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3.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建设方案电子版(PDF格式)及纸质版(一式四份,加盖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五、其他要求

1.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月17日上午10点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南楼303社科部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sxnuskc@126.com。

联系人:任磊 乐晶 2051075

社科部